安装充电桩、施划新车位,延庆香苑小区破解老小区里的新难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逐年递增,在一些老旧小区内,充电桩数量不足、安装难、燃油车占位,“飞线”充电等问题频频发生。新能源主叫苦道:“买了充电车等于买了块心病。”燃油车车主抱怨道:“安全隐患大,碍眼又碍事。”
延庆区香水园街道的香苑小区,就是众多老旧小区中存在此类问题的一个缩影,充电桩该不该装?两方利益如何平衡?北京卫视《向前一步》栏目走进延庆香水园街道香苑小区,同两方车主和延庆区相关部门,一起探索解决居民们的一“桩”心事。
延庆区共有66个住宅小区,其中建成于2000年的老旧小区占比很大,老旧小区大多为地面共享车位。目前延庆区多数小区现有停车资源不足,多是采用共享停车。因没有产权停车位造成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比例最高;在物业企业的服务问题上,由于安装充电桩涉及到业主意见难以统一,电路铺设施工难、消防安全隐患多等问题,致使符合安装条件小区电动汽车车主无法及时安装充电桩,也存在对已有充电桩的居住小区地上停车秩序维护不够等问题。2021年截至目前为止,关于新能源电动车的“12345”投诉量高达到上百件。

2019年,香苑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新增设停车位160个,并预埋充电桩穿线管约1450米,预留充电口约90个。但目前小区内的充电桩仅有4组充电桩,据统计,该小区车位共计430个,登记车辆500辆,其中新能源电动汽车70辆。
不少新能源车主反映现有充电桩不足、安装难、汽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等问题导致了充电难的现状。业主想自行安装,但该小区停车均属共有共用车位,无法自行安装。

问题一:小区内该不该加装充电桩?怎么装?
新能源车主:“小区采用的是共享车位,我们没有产权车位,物业不配合业主自主安装充电桩,只能‘飞线’充电。”
燃油车车主:“‘飞线’存在安全隐患,自行安装充电桩占用公共绿地,而且是否安全?是否会出现漏电现象?”
沟通团解答:(1)“飞线”充电隐患大,私拉电线不可取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员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物业配合有条件,自行安装需提供有效证明

关于个人安装充电桩,物业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小区的车位是公用的,业主没有专属的固定车位,也没有跟物业签署长租协议的。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份包括:(一)道路、绿地,属于城市公共道路、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私人所有的除外;(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而在小区里公共区域里安装充电桩,需要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程序,需要居民充分参与,业委会组织广大业主形成统一意见,交由物业公司实施,由其开具相关许可证明,方可安装。
第二种情况:对于有固定车位的新能源车主,如果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可以找物业,根据京建发(2014)238号文《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桩安装的通知》,北京市要求物业服务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并且不允许借机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两种情况在安装过程中,物业需要配合:1、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查安装现场;2、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3、配合安装单位进行充电桩现场施工;4、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如业主符合以上两种情况,但物业方面拒不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特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该文件明确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3)小区内安装充电桩,是否会出现漏电的现象?

充电桩有自动断电装置,标准的充电桩是380V的电压,不使用桩体的时候,是不通电的,所以此时不会存在漏电的情况。如遇下雨天,充电桩的防水性能已经达到IP54的标准,360度的水无法进入,且在安装前相关部门都会进行检测、审批,合格后再进行安装。
问题二:小区车位如何施划,怎样管理?
新能源车主:“燃油车车主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电车需要充电时还要‘你争我抢’!”
燃油车车主:“小区是共享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并不是给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群体单独使用的。电动汽车扰乱了我们原本的停车秩序,本来都是汽油车,不受充电桩的限制,我们循环停车相安无事,现在安充电桩的地方我们停不了,小区500辆车,430个停车位,再去掉4个有充电桩的车位不能停,我们缺口更大了。”
沟通团解答:(1)汽油车占位怎么办?

2021年4月1日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实施,明确规定了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车位。按照新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对于人工辅助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的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自助式充电桩,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同时燃油车车主和电动汽车车主应学会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2)充电桩“僧多粥少”

小区安装充电桩,要通过业主大会来共同商量充电桩的数量和位置;而安多少充电桩取决于小区整体的电容,最大化允许你安多少个充电桩。而现在很多老旧小区的电容都达不到安装充电桩的要求,但为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根据香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之后的电容,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场地,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再增加5组充电桩,小区中一共有10组充电桩,可供20辆新能源车充电。同时小区外的公共充电桩,也可以缓解小区内充电桩不足的压力。

经过协商沟通,专家提出了解决方案:目前阶段,先将已有的4个充电桩,8个车位,设置为新能源电动汽车专享车位,再按照小区内停车规律增设6个充电桩,12个车位为新能源电动汽车与燃油车的共享车位,既保障了燃油车车主回家有地方停的权利,又保障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的权利。未来随着两类车比例的变化再做动态调整。加装充电桩后,要形成业主公约,通过业主大会来共商共治,达成文明共识。
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晓宾说:“延庆区城管委作为电车充电桩的主管部门,一是会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二,城管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乡镇做好前期电桩需求的调研,逐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充电难的问题。”
延庆区住建委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刘建刚说:“全区现在是66个住宅小区,接下来我们会统计66个小区的停车位,还有新能源车辆的保有量,便于今后小区安装充电桩做基础工作。同时借助老旧小区改造的民生工程,完社区的配套设施。截至到目前,延庆区完成了5个小区的充电桩接口增设,增加了车位1089个,新增设的充电桩的接口1088个。”
目前,在香苑小区增设充电桩的事,多数业主已经达成了共识表示赞同,根据广泛征求意见,社区制定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方案》,同时拟定了《车位管理规约》,公示15天后召开业主大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表决,获得户数以及专有面积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安装充电桩,施划新能源车位。
这是一次破解老旧小区公共停车位
充电桩安装难题的尝试也是居民朋友们共商共治的开始面对这些城市治理的“新难题”会有更多的小区将一桩桩“心事”变成一桩桩“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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