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十三五”时期,丰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协同减排为抓手,站在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高度来整体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实施六项治理措施,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明显改善。
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比2015年分别削减19003吨、3283吨、90%、25%、15%。实际削减化学需氧量32450吨、氨氮4638吨、二氧化硫93%、氮氧化物45%、挥发性有机物41%。5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大气污染防治我们在行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标准,同比改善5.6%。SO2、NO2和PM10累计浓度分别为3、28和6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标准。优良天数286天,同比增加11天,空气重污染天数为10天,同比减少2天。
被称为鸟中“大熊猫”的“震旦鸦雀”,开始聚集丰台园博湖,这是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标志。
减污降碳措施有力




工程减排改善水环境
新建槐房再生水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0万吨,通过实施截污工程,消除凉水河等流域劣Ⅴ类水体。
结构减排淘汰污染企业
通过实施减排倒逼机制,完成200多家污染企业关停并转,优化了区域产业结构。
治理减排实现稳定达标
完成区域近千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和8000多蒸吨燃气锅炉提标升级改造,并开展在线监控,保证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管理减排推动清洁生产
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一厂一策”治理。
使用清洁能源削除煤烟污染
完成4万多户平房地区居民“煤改电”,基本实现无煤化,消除煤烟型污染。
淘汰老旧车削减污染物
“十三五”期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4万余辆,年可削减污染物排放约2.5万吨。
来源:丰台生态环境直通车公众号
编辑:柯 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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