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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党政机关建红十字工委

新闻报道 > 新闻报道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李泽伟

    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将在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建立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在信息公开方面,红十字会要向社会公开使用捐款进行救助的成本。

    《意见》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红十字组织体系建设,其中特别提到,积极探索在本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中建立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在人才建设方面,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聘用项目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招募志愿工作者等多种形式充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专业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支持红十字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募捐、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改进募捐筹资形式,完善筹资和资金使用相关制度。

    监督方面,《意见》提到,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上级红十字组织对下级红十字组织的业务指导、财务监督、工作督查力度,全面实施社会捐赠资金集团账户管理模式,确保善款得到善用。近年来,红会的社会形象由于一些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而受到一定影响,在这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红十字组织使用捐赠款物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

    《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平安北京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红十字组织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其作为人道救助团体的特殊优势,在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心理危机干预、人道救助等方面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意见》提出,支持红十字组织依法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困难的捐受双方提供人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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