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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力戒“千馆一面”

新闻报道 > 新闻报道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北京晚报

不得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历史事件,文物复仿制品使用应当适度,加强讲解词的评审……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立规矩。

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是指以革命文物资源为主的基本陈列、常设主题展览、纪念性展览和临时展览。国家文物局明确,相关展览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正确党史观和大历史观,准确把握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恰如其分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尊重历史,还原真实,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展览的内容策划应坚持以本地革命史实为主,注重把宏大叙事与细节呈现、场景再现结合起来;策划设计应聚焦主题、突出特色,严格以旧址、史实为基础,力戒“主题模糊”“千馆一面”。

展览要充分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在展陈内容、时间范畴上不得凭空拼凑、扩展或任意拉长;在历史事件、人物的评价上不得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陈列展览命名应准确规范,反映陈列展览的主题内容,原则上不得使用简称。要创新陈列展览宣传推广及相关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云”展览传播体系。

展览的内容和解说词应严格履行评审程序。文物、党史军史、档案文献、展览展示、宣传推介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要全流程参与展览大纲和版式稿、讲解词的评审,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革命文物、史料资料等展品使用应严格履行论证、审查程序,确保真实性、可靠性。文物复仿制品使用应当适度,做出标明,杜绝主观臆造、牵强附会。图文影像、辅助展品等不得滥用影视剧、视频截图,雕塑、档案、地图、数据、资料等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文件指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应充分发挥教育功能,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受众开展分众化、特色化教育。国家文物局还鼓励革命人物后代,英雄烈士后代,相关历史事件亲历者、幸存者、见证者等担任志愿讲解员,鼓励推出多语种讲解服务、专家导览和馆长讲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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