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劳动监察 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过去五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议题提交了多份提案,内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社区养老软硬件环境建设等,今年她带来的提案仍然和妇女权益保护有关。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尤其要强化劳动监察,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一系列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的新机制。在彭静看来,该法实施起来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配套实施法律机制不足、性别平等评估推进乏力、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
对此,彭静建议加大法制宣传,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意识,提升她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
“例如在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护方面,建议制定完善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反性骚扰执法指引,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及实施细则,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等工作。”她说,在妇女财产权益保障方面,建议加快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充实完善保障妇女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政治权利和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财产权益等内容。
在妇女生育权利保障方面,彭静建议加快推进产后保健工作规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卫生健康领域配套规范规章修订完善工作,抓紧完善妇女健康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同时,还应落实性别评估,推动公共政策领域的男女平等,并强化劳动监察,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她还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平等享受福利待遇、晋职晋级、职称评聘等制度。本报记者 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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