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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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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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接报后能否高效顺畅调度急救车、急危重症患者在医院内能否得到优先急救治疗、公共场所能否迅速找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将从5月中旬起,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昨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于2017年3月1日实施,2021年5月进行了修改。条例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议案督办、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监督,市政府大力改革体制机制,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近3年来,全市120电话接听量年均增长9.05%,呼叫满足率年均增长3.35个百分点,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年均缩短1.15分钟。
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统一指挥调度、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医疗急救衔接、社会急救能力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和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为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执法检查组将针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关键环节,开展“蹲点式”检查调研。执法检查报告拟于9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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