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统一税收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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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日前召开,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京津冀区域内税收重要问题和政策,积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根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京津冀区域内将加快税收政策相互协调,并统一执行口径和管理标准,建立三地互认的政策管理制度,统筹税收政策措施;为方便纳税人,区域内税务机关将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跨区迁移变更登记、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流程,探索三地非行政审批类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同时,将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定期交换涉税信息,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建立三地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利用共享信息联合执法,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关于顶层设计、协调机制、交通、环保等各方面一体化进程都在提速。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认为,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还存在很多体制机制的障碍,这些将有望在顶层设计中加以破除。包括7月中旬三地产权市场的联合也将为各类要素资源跨区域的充分流动并实现优化配置奠定基础。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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