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获批募集1.53亿元次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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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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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保监会批准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人寿”)募集1.53亿元次级定期债务申请。
批复显示,长城人寿此次募集次级债的规模不得超过1.53亿元,期限为10年期。据了解,这是继2009年11月长城人寿获批募集5亿元次级债后的又一次募集。
所谓保险公司次级债券,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虽然有不少险企发行次级债以缓解扩充资本金、增强偿付能力,但是有业内人士也表示,由于次级债的募集成本低,保险公司可能会考虑把募集来的资金用于投资,以期获得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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