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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六地将推新车联合抽检

新闻报道 > 新闻报道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北京商报

  昨日,记者从京津冀晋鲁蒙六地共同召开的“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联防联控协调会”上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出炉,而京津冀晋鲁蒙六地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调小组也即将成立。据悉,区域联合治理的亮点除了将实现区域内外埠超标车回原籍处罚外,新提出的就是北京周边地区将加大对上市新车抽检力度,或将利用北京独有的排放实验室开展检查,从源头杜绝市场上出现超排新车型。

  由于机动车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因此APEC会议前北京就实行了外部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黑名单”制度,并将名单信息发给车辆所属地环保部门,由当地对机动车进行查处。

  然而,不可否认,京津冀晋鲁蒙六地对于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标准不一、力度差距较大等现象此前广泛存在,北京商报记者在向六地环保局、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后发现,除了北京对机动车从上市销售到行驶过程中,甚至外埠机动车进京、过境都有较严格的排放达标检查外,其他城市对此管理还是相当“宽松”的,比如山东省等地对本地超排机动车还监管不过来,对外埠入境车辆是否超排更是很难开展检查;河北省尚未明确到底由环保还是工商部门牵头对新入市车型进行尾气排放达标抽查等。

  因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为六地机动车排放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定了工作协调小组制度,拟定由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担任组长、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管理处处长李昆生等任常务副组长,六地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排放监管工作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今后,协调小组拟建立会商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各地环保局每半个月互相通报异地车辆在本地超标信息及处罚情况。不过,河北省环保厅等多地环保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异地执法目前在当地还缺乏充分法律依据,部分地方机动车排放相关条例近年来还未完成修订,没有相关内容,当地公安部门很难配合执行。

  其中提到新入市车型上市前抽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北京周边地区可利用北京的排放实验室,开展对新车一致性和在用车复合型监测,每季度由北京环保局和当地环保局组成联合抽查组开展车辆抽查和新车上牌抽查。不过,也有不少地方环保局、厅相关负责人坦言,虽然不少地区对于新车已经或准备执行国四甚至国五的标准,但其实执行起来是打了折扣的,还有地区工商、环保部门对于新车检查的牵头、执行工作分配意见尚难统一,执行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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