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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工商分局消费宣讲团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新闻报道 > 新闻报道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北京商报

  朝阳区消费教育宣讲团成立于2011年6月,经过多年努力,品牌效益日益显现,为树立工商形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巨大贡献。为进一步开展对新《广告法》和《消法》的宣传,营造辖区和谐的消费环境,日前,工商朝阳分局消费宣讲团举行了系列宣讲活动。

  手机投诉量增多

  消费宣讲进门店

  8月24日下午,针对辖区手机投诉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双桥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辖区手机店进行宣讲。此次宣讲活动分别来自辖区24个手机专卖店,30多人参加。宣讲立足于辖区实际投诉情况,结合新《消法》中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向经营者细化讲解法律、法规运用、处罚具体实施,以强化落实为根本,加强内部管理模式。同时,提示经营者要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特别是要保障消费者享受合法完善的售后服务。随后,消协分会长讲解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将近期特殊性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希望经营者遵纪守法、诚实经营,履职尽责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新规将实施

  消费宣讲进线上

  新《广告法》于9月1日实施。针对互联网发布广告的特点需要,8月27日下午,大屯工商所在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宣讲活动。宣讲中,向企业解读了新旧《广告法》的对比及法律实践,演示如何筛选和排查站上发布的不合格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广告,并针对企业员工提出的广告审核问题做出解答,敦促互联网企业及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避免侵害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商家促销需规范

  消费宣讲进商场

  针对朝外地区悠唐购物中心近期出现的手机微信“摇一摇”、“艺术才迷”等促销活动,团结湖工商所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服务”宣讲活动。8月27日下午,在悠唐购物中心对其行政办、运营部、客服部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购物中心要组织宣传促销活动,必须事先计划、筹备、安排好全部情况,对于是否销售商品、奖项的设置、奖品的数量、奖品的发放、参与的人员、技术保障等情况都要准备周全,针对促销活动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工商部门咨询;二是商场本身要履行管理责任,对于招租的企业或个人,必须要求其办理此地址的营业执照,并将执照、许可证等悬挂于营业场所,便于消费者监督和管理人员检查;三是要严格遵守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要认真对待。

  今年以来,消费宣讲团每月至少开展宣讲活动15次,并尝试与北京朝阳工商官方微博采取“线上线下”的宣讲形式,今年共针对消费宣讲开展微直播活动6次,建立#朝阳工商消费讲堂#微话题,阅读量达25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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