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确定外迁企业税收本地化
北京“两会”披露,北京已确定支持本市外迁企业税收本地化,与迁入地共同分享利益。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表达了这一态度。
虽然北京企业向天津、河北转移已成为不少行业的大趋势,但北京商报记者在天津、河北不少城市采访时发现,不少地方政府虽然积极支持北京企业和当地对接,但同时担心这些企业在占用资源、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却无法为当地财政做出贡献。一些地方招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虽然本地已经确定了承接北京某些企业的生产环节,但其实对今后是否继续扩大承接规模还是有疑虑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如果企业没有将总部从北京搬到当地,未来即使享受了当地的种种优惠政策,最终还是可能把税交给北京,当地难以从中分享更多利益。专家表示,如果迁入地不能从迁入企业处获得利益,那么对于企业的支持显然也不可持续。
“要共同把‘饼’做大,然后才能谈分‘饼’。”知情人士称,北京主张从本市外迁的企业实行税收本地化原则,即北京企业外迁后,根据实际情况向迁入地交税。具体而言,北京企业如果向河北、天津转移生产环节的话,可以将生产环节的税款交予迁入地,将留在北京的销售环节税款交给北京;而如果企业在天津、河北开分公司,就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需要向当地单独交税。
此外,北京还将计划和天津市和河北省内的城市共同出资建成企业实体,以该公司作为产业园、开发区的承包方,进行开发、招商等环节,企业的收益要向当地缴税,当地政府也可以将这部分收入适当用于产业园的再开发,鼓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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